民事方面的,帮忙分析下,房东出租房子给房客,租期一个月,交了3000元为什么?
民事方面的,帮忙分析下,房东出租房子给房客,租期一个月,交了3000元,1500房费,1500押金。合同到期后,房客联系不上了,信息都不回。隔了半个月,房东用多备的钥匙去开门,发现房客住在里面。双方约定第二天交接房。隔了两个小时,房客说房东走的时候没关门,他的钱包被偷了。要房东赔偿。房东有责任赔偿吗?为什么?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