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的房子,爷爷和奶奶15年前去世了。现在剩下我父亲排行第三和其他兄
我爷爷的房子,爷爷和奶奶15年前去世了。现在剩下我父亲排行第三和其他兄弟4人。房子属于爷爷的名下,一直由老大居住,10年前,老大和老二出资对房子整体进行了推倒重建。现在房子拆迁,按照正常法律规定应该是平分拆迁费,可是老大和老二说房子是他们重建的,我父亲和老四不应该平分拆迁费。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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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7 18: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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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宅基地是老人留下来的财产,拆迁款理应平分,现在国家规定宅基地是宅基地的补偿,地上付着物房屋是地上付着物的补偿,你们都是有补偿的。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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