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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一期商品房,出卖人对逾期未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赔偿执行不同赔付标准。

2013年公积金该款买的是期房房,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约定逾期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承担违约金万分之五。但2014年购房的合同中又改为承担违约金千分之三。开发商违约后,坚持按合同赔付违约金。这样,我与后买房子的住户,同等面积得到的违约金相差2000多元。我只得300余元,后买房的得2900余元,而且开发商违约的条款是一样的。我... 展开
ask6511746921|2018-07-28 18:0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271559920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 展开
2018-07-28 18:23
来自北京市

ask6170533505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8-07-28 18: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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