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上约定的是交押金1000,房租支付方式为提前一个月一季度支付一次(每月550元)能退还吗?
2016年11月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上约定的是交押金1000,房租支付方式为提前一个月一季度支付一次(每月550元),2018年4月交付了下一季度的房租,5月决定退租,并告知房东,得到房租同意,6月搬出,现房东只退还1000元押金,押的一个月的租金和剩余一个月的租金(1100元)均未退还,协商后,房东任然不予退还,根据法律相关...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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