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共同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丈夫未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妻子可以解除丈夫签署的买卖协议吗?
夫妻婚内共同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丈夫未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目前收了部分房款,现买房人要求过户,妻子可以解除丈夫签署的买卖协议吗?谢谢律师
其他答案
您好,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的财产,在房屋出售时,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由于是夫妻关系,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那么房产共有人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买方。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如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确认
你好!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等相关证据来分析;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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