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通州区,2016年我家拆迁,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七几年建的,我生母于1986年去世可以继承多少?
我住在通州区,2016年我家拆迁,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七几年建的,我生母于1986年去世,87年我继母与我爸结婚,并有一女,请问我是否可以继承我生母的遗产?可以继承多少?(宅基地区位补偿价1187178元,重置成新价225966元再加上各项补助合计239万)
其他答案
您好: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我长期代理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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