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通州区,2016年我家拆迁,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七几年建的,我生母于1986年去世可以继承多少?
我住在通州区,2016年我家拆迁,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七几年建的,我生母于1986年去世,87年我继母与我爸结婚,并有一女,请问我是否可以继承我生母的遗产?可以继承多少?(宅基地区位补偿价1187178元,重置成新价225966元再加上各项补助合计2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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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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