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下买的期房,合同于2017.12.20交房,但是开发商在11月快递一份延期通知书业主怎么做才能快捷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您好!我想了解下买的期房,合同于2017.12.20交房,但是开发商在11月快递一份延期通知书,主要说因大气污染导致(开发商定性为不可抗力因素)延误交房,具体交房日期另行通知。经过业主多次讨要交房日期不能给出确定日期,并且延期期间不承担任何方面的经济损失给业主。另外购房让交4万电商费,最后此费用并未写入合同内,经过了好解国家...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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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为不可抗力因素;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您好,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您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您可联系周雷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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