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不合同行事
您好!我们因搬迁于2009年11月买的房,开发商是说在元月28号交房,可是没有兑现.我们说延期怎么办,他说照合同办事.又说延期到2月28号,可是还是没有兑交房.现在4月48交房,我们要找他要伪约金,他说要我们原谅,给我们每个人口补90元每月的租房费.你说他们这样合法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其他答案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 展开
2010-12-07 04:20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