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取的宅基地及房产证,当时只见了三间房,在80年代末期又建了第四间正房及两间平房30年前盖的3间房是否属于合法房产?
请问,1981年取的宅基地及房产证,当时只见了三间房,在80年代末期又建了第四间正房及两间平房,没有办理房产证,2000年后到村委多次请求给予办理,村委均未给予解决,并说会给我们满意答复,现要拆迁却要按照30多年前房产证给予补偿,80年代末宅基地上盖的房子不给补偿,让我们出局政府证据证明房子的年代,民间证据不予认可,这样是否...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是可以起诉的,并要求返还拆迁款,并根据拆迁政策或拆迁协议等主张相应份额,如因此给您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也可一并主张。且如您房屋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则是属于合法的房产,建议委托律师为您处理。
2018-06-15 08: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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