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取的宅基地及房产证,当时只见了三间房,在80年代末期又建了第四间正房及两间平房没有房产证的三间房是否应为合法财产?
请问,1981年取的宅基地及房产证,当时只见了三间房,在80年代末期又建了第四间正房及两间平房,没有办理房产证,2000年后到村委多次请求给予办理,村委均未给予解决,并说会给我们满意答复,现要拆迁却要按照30多年前房产证给予补偿,80年代末宅基地上盖的房子不给补偿,让我们出局政府证据证明房子的年代,民间证据不予认可,请问我们...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拆迁款,并根据拆迁政策或拆迁协议等主张相应份额,如因此给您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也可一并主张。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2018-06-15 14: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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