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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和卖家协商买卖房屋,有些事情耽搁一直未能过户,买家已经付过全款有收据去公证有没有用?

买家和卖家协商买卖房屋,有些事情耽搁一直未能过户,买家已经付过全款有收据,但中途遇房屋拆迁,未能过户,并且现在房产处不能给予办理过户手续,是不是最后给的拆迁款只能是原房主的名字,钱也只能打他的卡里面呢?如果原房主后悔怎么办?去公证有没有用?
ask5928914825|2018-06-03 09: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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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00275001

你好,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这种情况下买家只能诉请法院解除合同,让卖家返还全部购房款,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查封该房屋或者该房屋的拆迁利益。
2018-06-03 10:29
来自北京市

ask8591824390

可以跟拆迁部门交涉,证明拆迁房屋已经卖给你了,要求拆迁补偿给你。
2018-06-03 10:18
来自北京市

ask348270895

你好,可以去办理公证手续
2018-06-03 10:11
来自北京市

ask1657413993

现在问似乎有点晚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你就该去主张房屋权属的
2018-06-03 09:59
来自北京市

ask4481251432

可以去办理公证,同时去拆迁部门讲清楚房屋买卖的情况,必要时候需要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8-06-03 09: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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