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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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法院通过以上法律规定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018-05-30 13: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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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就有效,与有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关系,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合同有效的条件:1,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标的确定和可能。5,条件成就或者期限 展开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至于上海市目前关于"期房限转"的地方性规定,其所规定的是当事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再转让行为,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该规定所产生的后果是受让方可能要承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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