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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时,如果想把财产交给子女,是否可以不征得配偶的同意立遗嘱?还有当已经写了一份医嘱后那么是否有法律效力?

请问立遗嘱时,如果想把财产交给子女,是否可以不征得配偶的同意立遗嘱?还有当已经写了一份医嘱后,若要再写一份医嘱,第一份是否作废?医嘱如果没有到公证处公证,而是由双方签字按手印,那么是否有法律效力?
ask219001357|2018-03-21 13:3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012965236

你好,遗嘱不是合同,不需要双方签字按印,遗嘱只是个人生前对自己死后财产所做的一个安排,不是双方行为,你只能处分你自己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不能当做你个人的财产处分,你处分自己的财产不需要经过他人同意。后立的遗嘱效力高,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高于普通的遗嘱。新立遗嘱的,之前的遗嘱作废。
2018-03-21 14:03
来自北京市

ask5049334144

后一分遗嘱效力大于前者,遗嘱应该有二个人见证,属于无利害关系人,一个人写,一人见证,才符合法律规定的。
2018-03-21 13:53
来自北京市

路程员

如果属于共同财产,有一半财产属于配偶,你所立遗嘱很可能无效。
2018-03-21 13: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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