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
我于2010年与开发以商签定房屋购买合同,当时一次性交齐了房款和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税费。开发商也于2010年12月通知我去办理了收房手续,领取了房屋钥匙,顺利办理了入住手续。成为了本小区正式业主。但据说是开发商因与税务部门因欠税的原因,一直未给我们5-6户一次性交款的业主办理房产证。贷款购房的却已经办理,但未办好土地证。我怎...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 展开
你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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