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土地使用权解释的具体条文是什么?哪位朋友知道呢?

ask8567784719|2018-02-08 11: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800484331

司法解释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国有建设性土地使用权,而不包括国有农场的土地使用权,更不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
2018-02-08 12:21
来自北京市

ask4139265401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起算年限时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新建商品房,是建房所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之日算起。各类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具体的土地 展开
2018-02-08 12:07
来自北京市

ask8049955486

你好,闲置土地的收回是很复杂的,造成闲置的原因是什么,取得土地使用权两年以上不开工建设的可以无偿收回。
2018-02-08 11:5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