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半瘫痪,有2女1子,约定遗嘱部分如下:从立遗嘱之日起,由儿子照顾
老人为半瘫痪,有2女1子,约定遗嘱部分如下:从立遗嘱之日起,由儿子照顾老人生活,医疗等所有开销和照顾之责任,两个女儿不需照料。老人死后,所属房产归儿子。但是,老人在遗嘱成立之后,医疗花费15万元,且这段时间内,两个女儿也偶尔前去照顾老人。现在老人已过时,死前没有改变遗嘱,请问儿子这时要求两个女儿付老人死前的医疗费是否合理?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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