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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未成年,父亲生前立遗嘱将房屋继承权赋予姑妈,我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今年14岁,母亲改嫁(我随母)父亲近期患病去世,父亲生前在我不知情的时候随姑妈意愿立遗嘱,将房产继承权赋予姑妈,我还有没有房产、公积金、养老金等继承权?哪位好心专业的叔叔、阿姨给与帮助解答并赋予相关的法律条款。谢谢~~!!!
silingsong|2009-02-07 20:1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韩雨轩

你以经没有了继承权了.
2009-02-09 21:03
来自北京市

dafljwofa

你应该有继承权,你是第一继承人,一种情况;你父亲怕你年幼,不能继承就给姑妈继承,二种情况;可能你姑妈做手脚,遗属有问题。你要请律师调查房子房证是否改名没有?遗属书做以鉴定真伪就可以了!
2009-02-09 19:10
来自北京市

依恋有梦

继承只发生在有继承权的近亲属身上,且不论是第一顺位或第二顺位;一般遗产指定非有继承权的人取得并不称之为“继承”,而是称之为“遗赠”,法律是允许当事人自由处置自己死后的财产的。 指定继承是不能指定无继承权的人(当然包括非亲人)的;但可以通过设立遗赠的方式将死后的财产赠予有继承权以外的人。只要指定继承遗嘱是真实的父母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父母没和指定继承人同住,其他子女又尽了赡养义务也有权参与父母 展开
2009-02-09 18: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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