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事情:我们是合租房,因一点小事,我老公打了临屋一拳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事情:我们是合租房,因一点小事,我老公打了临屋一拳,造成对方眼镜破碎。当时对方报警,警察没有出警,我们立马带他去医院做了急诊,检查结果:面部有约3公分的伤口,做了脑部CT,神经外科显示无明显外伤,眼科医生表示,右眼未见明显病变,但右眼睑有明显骨折,建议随诊;对方称:如鉴定为轻伤,要走法律程序,请问,这种情况...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对方的伤情如何建议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若鉴定为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积极赔偿对方,取得对方的谅解!
你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您好,具体根据伤残鉴定机构来判断,如构成轻伤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有争议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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