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户,电器坏了,谁承担责任
租住一房屋,一个老热水器在使用中,突然不制热了。电冰箱,开始检查时是好的,仅使用一次后,就不制冷了。租贷合同中有写:“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房屋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我想问一下,发生此类问题,谁承担责任,是因我修,还是他修。更想问一下,...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分析如下:首先,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相关责任的,按照约定处理。其次,如果确属乙方因为使用不当造成的热水器损坏和电冰箱损坏,那么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乙方负责维修。第三,乙方可以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法规如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展开
2017-08-07 18: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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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你可能要承担维修责任,因为现实中很难查清是不是您不合理使用,导致的。所以,你维修。具体条文参见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部分的规定。
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不恩给你正常使用是合理损耗造成的结果,无需担责。如果是因为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结果,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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