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节能验收的适用条件1、建设工程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新建公共建筑和经过节能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采用集中供冷制冷方式的,已经安设分户用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3、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定热水需求、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已经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4、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已经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5、符合国 展开
(一)建筑节能验收的适用条件1、建设工程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新建公共建筑和经过节能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采用集中供冷制冷方式的,已经安设分户用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3、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定热水需求、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已经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4、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已经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5、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a.《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2005);b.《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c.《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d.《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e.《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f.《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g.《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199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