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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未继续签订服务合同,物业公司继续收业主的费用是否违法

ask219001357|2017-07-22 15: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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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163941883

前期物业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应该终止,由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管理合同。2011年4月1日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如果物业合同到期,应当续签合同,如果未续签,原物业合同则继续履行,此时合同成为无固定合同,双方在解除合同钱需提前3月通知便可,原合同效力不变,你说的,业委会成立后未继续签订合同,但也为提出解除物业服务,所以原合同不变,物业有权收取物业费。谢谢,请采纳我的答案
2017-07-22 15: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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