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纠纷
其他答案
你可以用充分的证据来 要求公证机关撤销公证书。。然后再以产权异议的方式来要求房产管理机关冻结该房产的权利的行使。最后在十五是内向法院起诉。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成永国律师。
你好: 我国《物权法》对共有关系做了明确规定,除具有家庭关系之外的,是按照按份共有认定的。所以,该楼房对甲乙丙来讲,属于共同共有财产。而《民法通则意见》规定,当事人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为该事实发生在《物权法》生效前,所以,该楼房对甲乙丙来讲,按份共有。 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是需要很多细节问题的。因为现在房屋属于甲乙丙共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 展开
以前的证明已经有了变更!在变更期间是有公告日的,一旦变更成功之后这套房子是清晰的产权了!不存在有什么纠纷的了!再说房号又有过变更!
令祖父过世后,如无遗嘱。令尊与令姑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令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只有令尊与令姑母有继承权。 但根据集成法地13条第三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与第四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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