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买了房子,现在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当时签的买卖契约这样能否有法律保护
其他答案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房产,此类交易十分尴尬,虽然签订了买卖协议,但不受法律保护,实际操作中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集体土地性质,只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之间交易过户,显然,还是那句话,这是一个很尴尬的交易,举个例子 几年前,已到退休年龄的北京市民李先生厌烦了城市生活,决心到郊区农村买一套住房以度晚年。于是,他花了1万元从京郊某村村民处买了几间房,然后进行改建、装修。去年,那位村民找 展开
2017-07-01 18: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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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省怀化市黄金坳乡居民,1981年黄金坳公社铁公社拆销,我花1000元买下铁公社全部厂房;1982年在厂房地,我拆了旧厂房,修了新住房,并于1989年在怀化市国土局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1年五月本乡黄金坳生产小组提出:这块地是他们的,从人民公社到现在的乡政府,没有给他们小组补偿过,因此他们要收回我的宅基地或要向我索补偿;现我家在此已居住30多年,遇到这事我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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