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与丈夫协议离婚,有房子一套,是他的名字,首付是婆家付
目前,我与丈夫协议离婚,有房子一套,是他的名字,首付是婆家付的,房贷是丈夫每月工资在付,但是其他家用我有补贴,孩子的费用大部分是我出的。其他还有零星的股票、黄金。基金是以孩子的名义买的。我准备买车,用8万共有资金,自己再加6万左右。请问,除车以外的资产怎么算?车的6万费用是否可以以我父母的名义借给我,以便分割?谢谢
其他答案
您好,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17-05-11 15: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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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如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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