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贷款办理>贷款政策> 问题详情

家两套房子,第一套写的丈夫名字,登记后买的,但,是把他妈给的房子买了以后拿那钱又添了点付的首付,剩下贷

贷款我俩共同还的商贷,现在已经还完了.第二款房子写的我的名字,我俩花同还贷,还没有还完,请问离婚后,第一套和第二套房子,怎么分配,我能分多少
pubwolf|2012-07-12 13: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任辰

第一套房子如果对方能够提供首付是他父母的钱的证明,对方的比例要高!如果不能的话,对半分!第二套肯定对半!婚后共同还款就属于共有产权,但因为父母出首付的话,那一方占有比例就多.父母出资的部分完全属于对方.属于父母送给子女的财产,不共有!
2012-07-12 13:3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