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祖业解放前就购罝一处房产面积为192平米,2009年花了5万多元钱办理出让证,
但县国土局丈量土地登记表写的是230平米.叫我按230平米缴纳出让金.而发给我的土地证上写的是192平米.这合法吗?(二)我的房产位置处乡镇街道.过去84年核发的土地证是192平米.政府人员说84年土地证是划拨性质.要交几万元才能是出让性质.是合法的吗?(三)为什么2009年办理出让证时.还把临街近50平米写成商用40年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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