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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买房不履行,卖房可以起诉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我是3月30日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此合同是中介公司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约》,买方卖方和中介同时签了字(中介还盖了章),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5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并约定了如违约的话则违约方需支付20%的违约金。现在买方告知说5月15日前没有钱,所以想要拖到5月底..作为卖方的我不同意,如果到了5月15日买方还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展开
ask1437728063|2017-04-18 11: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44271969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2017-04-18 12:46
来自北京市

ask1125220604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7-04-18 12:43
来自北京市

月牙廊

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
2017-04-18 12:33
来自北京市

ask5564509531

依据合同约定
2017-04-18 12:23
来自北京市

ask5422801417

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017-04-18 12:13
来自北京市

ask3345561021

是的,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违约解除有以下情形:一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即预期违约;二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展开
2017-04-18 11: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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