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合同上没写最后交款时间,只是说4月1号一起去过户,但是4月2号才拿到银行合同。4月1号是中
在闵行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写的4月1号一起过户,但因为中介找的第一个贷款的人不转业没办下来贷款,找的第二个贷款的很快贷下来了,(本人贷款没任何问题)贷款是3月31号批下来,4月2号银行合同给我,卖家就说我违约了.(卖家也是急需用钱,按照这个时间也买了个房子需要交钱)
其他答案
发书面通知给卖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同时通知中介催促卖家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一直拖着不来办理,可以根据协议起诉卖家要求履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可通过律师发律师函给卖家,必要时委托律师起诉。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2017-04-05 15: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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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实是构成了违约,但是不应该让你承担过高的违约责任,而且时间也没差很多,卖家以此为借口不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起诉他,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过户
根据合同条款来看,你确实是构成了违约,但是不应该让你承担过高的违约责任,而且时间也没差很多,卖家以此为借口不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起诉他,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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