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年初看中杭州一套精装修酒店式公寓,均价22000元/㎡,当时由于经验不足,在售楼处一再要求下,让我交首付款之后,才给我看正式购房合同。后同意售楼部要求首付5成之后,我在看合同当中发现其中装修合同部分写得过于简单,里面关于装修标准很笼统模糊,对材质,品牌只是大致描述了下,而且我发现装修合同里写的总价竟然是100... 展开
本人于2016年年初看中杭州一套精装修酒店式公寓,均价22000元/㎡,当时由于经验不足,在售楼处一再要求下,让我交首付款之后,才给我看正式购房合同。后同意售楼部要求首付5成之后,我在看合同当中发现其中装修合同部分写得过于简单,里面关于装修标准很笼统模糊,对材质,品牌只是大致描述了下,而且我发现装修合同里写的总价竟然是1000元,按照他们售楼处对外宣传的标准为4000元/㎡的标准,总价应为40万左右,我对合同这两项并不认同,所以我只和售楼处签订了主合同,并没有签订装修以及物业管理等等其他合同,并要求售楼处将装修合同进行修改,将装修标准进一步明确,列明详细,并将装修合同总价进行修改。而且当时售楼处给我的答复是等正式材料采购时候再给我列明清单,补充附件作为合同一部分,所以后来我并没有签订其他部分合同,我认为只有签订完所有合同之后才能缴剩余的房款。一直到现在3月份了我并没有去办理按揭,也未得到售楼处的任何联系。请律师帮忙分析下我现在的状况,我到底是需要现在去办理剩余5成的按揭,还是等装修合同修改好,然后再去办理按揭?还有我对装修合同提的修改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我有没有依据可以要求售楼部这样去修改?另外我不是特别清楚这样做的利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