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公积金放款滞后,到了交房日期,卖方不办理交割手续
您好,我是二手房的买方,现在的问题是因为我怀孕,回老家,没有及时和银行签约公积金贷款合同,导致卖方未能按照15日的约定及时拿到银行的放款,因为这个原因,卖房不同意交房,已经过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请问我算违约吗?合同里面有不条不可抗拒的条款,就是因买方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拿到放款,可以免责,但前提是有证明不...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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