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职位是工程师,但公司为了达到不赔偿要我走人的目的
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职位是工程师,但公司为了达到不赔偿要我走人的目的,故意安排了大量的不是我职责的脏活,我跟公司交涉同意协议离职只需要按劳动法补偿一定的工资,公司不同意,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他答案
你好,第一,你要固定证据证明公司的工作安排违背了合同的约定,第二,公司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赔偿你每年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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