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12月13日签订的卖房合同,合同约定双方于O7年1月23日前提供贷款材料并签字我该怎么办?
我于2017年12月13日签订的卖房合同,合同约定双方于O7年1月23日前提供贷款材料并签字,并约定于货款审批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房屋的产杯过户手续,可买方到现在也没去办贷款和过户手续?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您好,看你们买卖合同约定,一般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上意见供参考,如需本律师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2017-02-27 15: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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