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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但没经过土地局

 甲方:我 乙方:购买方 甲方将自己的两亩土地(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上注明6月底办理相关手续,现在已经收了乙方60万元资金!!! 现乙方由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违规开发房地产,刑侦队已经开始调查我了,说我是非法转让土地!!! 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去土地管理局审查,会不会被定义为非法转让土地??... 展开
乌蒙昭昭|2011-08-15 13:52

其他答案

素面泥人

你所说的两亩土地使用权,我不知是什么性质的,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国有土地是划拨用地还是出让用地?我给你分类解释一下吧:1、集体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 展开
2011-08-15 13: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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