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的时间?
我的弟弟因与他人商谈相关事宜时,被对方打伤,腰椎压缩性骨折,报案后当地公安部门已经下了法医鉴定委托书,法医鉴定部门称要等3个月后做鉴定,公安部门没有伤情鉴定不能对肇事方进行处理。请问我们改怎么办?谢谢!
其他答案
对于伤情鉴定的申请时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申请伤情鉴定的时机为: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 展开
2017-02-17 08: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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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伤情鉴定的时间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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