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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要回这个门面的使用权吗?

2013年7月底,我弟弟卢盛群和他一个熟人卢冲找我,说他们两个想合伙开家网吧,并且已经从一个叫饶志平的老板转让过来这家网吧,但是房东那里没有谈好续租的事情,想让我来帮助他们谈,后来我得知是房东要涨房租,我考虑到他们的网吧已经转过来了,我就与房东谈好了租金并签订了合同,在我与房东签订合同后,我弟弟卢盛群与卢冲又同意了按照房东的... 展开
ask6951844398|2017-02-17 12:4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813795132

看过您的问题后,回复如下:1、您与房东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后,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该出租房屋应当由您使用,你可以自行处分该房屋的使用权。2、在您与房东签订合同后,你又与您弟弟及其合伙人之间达成口头协议,由其支付租金及押金。因您们双方未达成书面的租赁协议,在此情况下,你们之间形成了不定的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展开
2017-02-17 14:30
来自北京市

ask7880580948

1、你可以取得门面的使用权。2、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17-02-17 14:15
来自北京市

ask4462177219

看承租合同是谁签的就有谁用。
2017-02-17 14:10
来自北京市

ask5825743788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首先应当明确你弟弟与其合伙人在转租该门面房时,转租人的租赁期限是否已经到期,如果转租人租赁的期限还未到期,那么你弟弟等的转租使用该门面房的期限应当截止到转租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期限。除非他们以前的租赁合同中存在不得转租的条款;   &nbs 展开
2017-02-17 13:52
来自北京市

ask3192659560

您好,因为您有和房东之间的书面合同,故若打官司,您的赢面较大。但是,虽然打官司您赢的可能性较大,但打官司费时费力,等法院判下来,已经是好多个月之后的事情了,而这期间对方若不让出来,则实际上房屋谁都没有用上,您还得向房东交房租(当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您的房屋使用费,不过这方面的胜算相对并不大,因为对方可能在这期间也没有实际用成房屋)。综上来看,建议您态度强硬一些,不一定要走诉讼途径。协商也是一种 展开
2017-02-17 13:43
来自北京市

lucy_kaka

可以要求赔偿的。
2017-02-17 13:38
来自北京市

ask3547984361

合同是你签的房租是你交的,你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可以让他们腾退。
2017-02-17 13:26
来自北京市

ask1632521989

1、可以通过法院,解除你们是不定期租赁;2、但是应该给对方一定的时间搬迁(一个月左右;3、如果他们不及时搬迁,给你造成损失应该赔偿。
2017-02-17 13:19
来自北京市

ask3078850620

1、房东与你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的,你有权门面的使用权。2、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你将门面提供给你弟弟他俩使用的,他俩也有门面使用权。3、主要看你与你弟弟是达成转租协议还是合作协议。(1)如果是转租协议的,需要你和你弟他俩另签协议,未签书面协议的,你和你弟弟他俩的转租关系属于不定期租赁,你有权随时解除转租合同,即收回门面使用权。同时还有权要求他俩支付你租金。(2)如你和你弟弟他俩签的是合作协议,则可以他 展开
2017-02-17 13:04
来自北京市

ask2887437418

建议找律师面谈详细咨询
2017-02-17 12: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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