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家庭户均补助2.5万对象:成都市行政区域内“5·12”地震受灾地区,自有产权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根据《意见》,成都市行政区域内“5·12”地震受灾地区,自有产权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可享受资金补助,符合补助条件的每户受灾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受灾家庭户籍以2008年5月11日户口为准,家庭收入根据灾后实际情况 展开
受灾家庭户均补助2.5万对象:成都市行政区域内“5·12”地震受灾地区,自有产权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根据《意见》,成都市行政区域内“5·12”地震受灾地区,自有产权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可享受资金补助,符合补助条件的每户受灾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受灾家庭户籍以2008年5月11日户口为准,家庭收入根据灾后实际情况核定。根据城镇受灾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人数,对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一般收入家庭按户均2.5万元标准予以资金补助,重点照顾最低收入家庭,对高收入家庭适当予以补助。(最低收入家庭是指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低保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是指除最低收入家庭外的城镇低保家庭和家庭收入水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高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及3倍以上的家庭,一般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在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之间的其他家庭。)对每种收入状况的家庭,我市将按照家庭人数给予不同数额的补助。 最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 一般收入家庭 高收入家庭1~2人户 2.7~2.9万元 2.4~2.6万元 2.1~2.3万元 根据其收入水平和家庭人数适当补助0.5~1万元3人户 3~3.2万元 2.7~2.9万元 2.4~2.6万元 4人户及以上 3.3~3.5万元 3~3.2万元 2.7~2.9万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