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一个关于房产买卖引起的问题!

2009年08月份左右得知房主有套单位福利房要出售,其时包括1楼杂物间,我们即与房主商谈,并商谈以92800元的价格出售该房产,随后我们交了22800元购房押金,房主写了份押金收据,但并没有与其签定其他什么合同或者文书。在2010年01月份的时候,房主在与我们商谈正式交房时,提出杂物间将不包括在预先约定的价格之内。请问张律师... 展开
网络小仔|2011-04-13 05:18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