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如何收取?有人知道收取的办法是什么啊?
其他答案
据西安市政府部门的最新消息,西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依然是不得上市出售。对于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拥有者,除了缴纳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 展开
2016-12-30 11: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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