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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再补交钱合理吗?

我于2006年11月买湖光山色房一套,合同面积92.68平方而2008年12月25日我接到开发商办房证通知,要我们补交面积差额的房款。进一步了解,原口头赠送的落地飘窗算面积,所以每户要补交一万元左右不等。我认为,开发商有明显欺诈行为:作为有相当资质济南中阳置业理应很了解有关房屋面积计算的规范标准,92.68平是基于飘窗赠送产... 展开
sanyuecaozhang|2011-03-30 01:23

其他答案

经典情人♂

如果你有证据,可拒付此款.世界上没有一个开发商是诚实的.
2011-03-30 07: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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