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7年5月买了一套新房,说年底交房,《它合同上写明了交房后210个工作日把证办出预期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违约索倍》它的万分之一没有写明是按日计,请问是按日计还是按总房款计》。但是房产证现在才办出,问开发商办证违约金怎么处理,他们都说不知道。说是办证部门拖他们的,难道办证部门拖他们办证我们业主有责任吗?我找经理,经... 展开
你好,我2007年5月买了一套新房,说年底交房,《它合同上写明了交房后210个工作日把证办出预期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违约索倍》它的万分之一没有写明是按日计,请问是按日计还是按总房款计》。但是房产证现在才办出,问开发商办证违约金怎么处理,他们都说不知道。说是办证部门拖他们的,难道办证部门拖他们办证我们业主有责任吗?我找经理,经理说问老板,可老板根本找不到,下属向老板反映业主的意见、员工说老板没声,也没说要索赔违约,可见是在逃避。请问现在我该怎样向他们要回违约金?要是我坚决要开发商索赔我违约金我赢的机会大吗?一般这样的案件开发商会赔吗?怎样起诉,在哪里起诉,要什么材料,要不要请律师?打不打的赢?要是按总房款我该起诉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