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头(1918年出生的)现年93岁,他曾有二个老婆,前妻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三个儿子,儿女一直跟着前妻。后来他又和他第二个老婆结婚了,现妻为她生了二儿二女。(先讲下故事背景,免的大家看晕了),自从他和他现妻结婚后就一直和他现在的小儿子住一起,简称小宁吧。在前十年老头的现妻过世了,又过了五年他们租的房子腾迁了,分到了一笔钱,... 展开
有个老头(1918年出生的)现年93岁,他曾有二个老婆,前妻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三个儿子,儿女一直跟着前妻。后来他又和他第二个老婆结婚了,现妻为她生了二儿二女。(先讲下故事背景,免的大家看晕了),自从他和他现妻结婚后就一直和他现在的小儿子住一起,简称小宁吧。在前十年老头的现妻过世了,又过了五年他们租的房子腾迁了,分到了一笔钱,按户口本上的人口(老头,小宁,小宁的老婆和小宁的孩子)一人分到一笔钱,但由于是腾迁钱也不是特别多~而且现在面临着买房子的问题,(当时房价对他们来说也不便宜)可是关键时刻老头要求把属于他的那份钱给他,这样对小宁一家三口就更是难题了,靠他们的储蓄和腾迁分到的钱更本无法买个四人住的房子。可是老头强烈要求拿回这笔钱,小宁只好把钱给了他。同时买房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他,他想不行,我就买个小的我们三口之家住就完了,老头就让他的小姐姐照顾着不就完了,(话说老头现在的小女儿家条件不错,是开代理的)。结果把这事和她姐姐商量了一下,她就说我把我婆婆的房子卖给你,但是你必须带着老头。(其实当时小宁的钱够买三个人的房,就是不够买再多一个房间的房子,但是小宁也是比较孝顺的人,最后还是同意了)就一直住到了现在。由于当时这房子是单位房地产,房本还没下来,所以房本就一直没改名,当时就写了分协议,就是说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卖家不得反悔,而且老头也放弃这房子的所有权,(差不多这意思)。小姐姐的婆婆不乐意了,因为房子在经过这么多年后,房价翻了好多倍,小姐姐也常在老头面前抱怨二边难做,一边是婆婆一边是弟弟。经过他们想办法终于把她的婆婆给摆平了。就在去年,房产证终于下来了。有一天小宁的老婆在无意间看到咦怎么有二本房产证呢,好奇之下一打开。。。。。房产证的名字居然是小宁和老头共同拥有,一人一本。把她气晕了,她马上找来小宁问,才知道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当时小宁准备去改名的时候,老头不高兴了,非要把他的名也加上房产证上,刚开始小宁也不同意啊,他想老头岁数也不小了,而且当时买房他也不出一分钱,可是经不住老头的死缠烂打,也就把他的名字给加上去了)。大家说说现在应该怎么办呢~这老头现在也不愿意去把他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去除,个人认为他有居心叵测的想法。要是什么都不做,等到最后他过世了,事情也许就不是这么简单了。求助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