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房产证
四五年前购买了一套房,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但是当时卖方找借口没有给房产证.现今,买方想卖房,去找卖方要房产证,但是卖方却声称已经将房产证给了.(实际上并没有给)想请教一下,像这样的情况:1、能否要回房产证,怎样要回2、既然对方声称已经给了,那在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能否持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挂失
其他答案
1、卖方声称给了房产证,须提交如收条等给付证据,否则视为未给付;2、买方拿房产证没有实质意义,关键是要过户;如不及时过户,将承担卖方将房屋别卖他人导致你失去房屋产权的法律风险;3、如合同无违法情形,可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可要求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展开
2011-01-11 05: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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