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厂里贴出了通知:工厂要搬迁至东莞,老板的说法是开分厂。如果員工不去
昨天厂里贴出了通知:工厂要搬迁至东莞,老板的说法是开分厂。如果員工不去,就要到松岗或新桥去上班,上班地址本月底通知,老板不想赔偿,准备在松岗或沙井新桥租一个小地方,放几台破机器,让我们每天上八小时,和我们耗时间,逼我们离开。我们现在的工作地点是:沙井共和。我们厂总共只有18个人,只有一两个人愿意去东莞,其他人都不愿去。这种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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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条件(含工作地点)属依法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重要事项。司法实践中,跨区域(地级市范围)变动工作地点属劳动条件的重大变更,劳动者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年*工作年限)。你可依法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站、劳动监察队/站)投诉反映,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避免打砸抢暴力行为或自杀自残过激行为;协商无法处理的可依法到公司 展开
2016-08-18 09: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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