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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址开发楼盘,开发商过期7个月示付余款和住房,怎么办?

2008年10月份原平房动迁,与开发商协商将平房置换一套75平米三楼和人民币16万元,合同签订之日付6万元,余款在楼盘完工之时一并之付(楼盘定于2009年10月1日交房)逾期不付,每延期一天开发商赔偿500元,并将用原址中间单元三楼(85平米)和一楼车库做抵押。合同上有开发商负责人签名和单位公章。但到目前开发商早以完工,楼盘... 展开
7zoosun|2011-01-03 20:57

其他答案

LIUZM

建议带齐你所有的材料当面咨询你附近的律师。
2011-01-04 02: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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