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五年前给人担保六万,利息四万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归还,两年后放贷人找
我父亲五年前给人担保六万,利息四万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归还,两年后放贷人找到我父亲要求还钱,我父亲无力偿还,放贷人从新打条要求归还十万,并让借款人和我父亲签字,现在借款人还没有还上钱,放贷人将父亲告上法庭,请问我父亲要承担什么责任,就是一个农民,如果还不上钱有什么后果,有什么好办法解决么!求律师帮忙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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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2016-07-24 10: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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