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认购书并交了10000定金,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在我
签订认购书并交了10000定金,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在我方按认购书约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抵做房价款。这个定金可以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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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定金一般不可退。除: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 展开
2016-07-20 15: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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