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递件时要给第二次钱,这样做对吗?
房子过户,合同说递件时要给第二次钱,给百分之四十,这样做对吗?这样做有很大的风险吧?可以交税时一起给完吗?还有就是递件时房管局会不会当场查过户的资料的?要自己出钱查一次房子的信息和抵押信息,这样做好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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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07: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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