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9月份在汽车城买了一个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2015年5月31日房屋现在已经做起来~也有部分人住进~到目前为止我的还没交房~房屋的两房条件和合同上约定的不一致~我在去年年底左右有要求过他们进行相关更改~我前段时间去房屋进行查验仍然没有进行任何更改~所以我没有收房~他们也答应帮我把房子按照合同要... 展开
本人于2013年9月份在汽车城买了一个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2015年5月31日房屋现在已经做起来~也有部分人住进~到目前为止我的还没交房~房屋的两房条件和合同上约定的不一致~我在去年年底左右有要求过他们进行相关更改~我前段时间去房屋进行查验仍然没有进行任何更改~所以我没有收房~他们也答应帮我把房子按照合同要求更改~有但我要求他们给我延期交房违约金~他们不同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合同上有明确规定逾期交房超过90日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出卖方有要按日赔偿万分之三的为违约金~现在的情况是他们不肯赔偿~并说是我自己不收房~而不是他们逾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