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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朋友欠我6000元钱,他写的还款日期为2016年3月

律师,你好,我有一朋友欠我6000元钱,他写的还款日期为2016年3月10号,可是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还,我去要过几次都没有结果,借条上他之前自己写的如果预期不还就用他公司的东西抵押,请问我可以强行拿他公司的东西吗?
西溪学士|2016-06-19 14: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jessiememory

不可以。建议尽快起诉。
2016-06-19 15:15
来自北京市

晴韵晨曦

不可以,应起诉后执行!
2016-06-19 15:04
来自北京市

kbdwnz

抵押要看是什么东西,如果是动产只能要求法院实现抵押权
2016-06-19 14:56
来自北京市

水蓝色的心

借款到期不还,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还款,至于他公司的东西,你是不能直接拿走的,这里面牵涉很多方面的法律关系。等法律判决他偿还后,若无力偿还,你可以将他公司东西这个线索提供给执行局,让他们去执行方可。
2016-06-19 14: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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